李偉明:李允則的擔當
李偉明
李允則,北宋初將領李謙溥之子,以祖蔭補為衙內指揮使,不用參加考試便進入了官場,但這并不影響他做一名德才兼?zhèn)涞暮霉,不僅自身清廉,而且很有擔當精神!独m(xù)資治通鑒》第三十四卷在講述他的事跡時,專門提到,李允則不講究官威排場,有時步行外出,遇到百姓,隨時和他們聊天以掌握民情。他“身無兼衣,食無重饈,不蓄資貨”——身邊沒有兩套衣服,吃飯不上兩道菜肴,不積蓄財產,這真不是一般人可比的。
咸平年間,李允則擔任潭州(今湖南長沙)知州。正逢災年,李允則準備先打開官倉,將糧食發(fā)放給饑民,再向朝廷奏報,但是他的上級領導轉運使反對這樣做。李允則說:“如果先奏報朝廷,等待批準后再發(fā)放糧食,那就得等上一個多月。這樣的話,饑民恐怕已經餓死了。”為此,他沒有順從轉運使的意見,而是及時把糧食發(fā)放了下去。第二年,又遇到饑荒,李允則依然打算先開倉放糧賑濟饑民,轉運使則堅決不同意。李允則便請求以自己家里的財產作抵押,這樣才征得轉運使的批準,打開糧倉,以低價將糧食賣給百姓救災。
轉運使講究程序有沒有錯?換在平時,當然是沒問題的。但如果遇到特殊情況,尤其是人命關天的時候,還以“講原則”自居,不顧現實情況,死守著流程不變通,那就是不負責任不作為。有些緊急之事,等到你循規(guī)蹈矩地把流程走完,那真是黃花菜都涼了。這樣的程序再完美,又有什么意義呢?
像李允則這種敢于擔當的官員,無論什么時候都是受歡迎的。百姓誰不希望各級官員都能講擔當,都能實實在在地為民眾解決具體問題?對官員來說,每個人肩負的責任有大有小,如果講擔當,再大的責任也能扛下;如果不講擔當,再小的事情也不敢負責。當然,擔當不是喊幾句口號就可以實現的。做到擔當,并不容易。
一方面,擔當需要直面問題的勇氣?陀^地說,很多事情,真正要擔當起來,可能存在一定風險。為什么有些官員“怕”事?說穿了,就是不愿意承擔任何風險,尤其是影響自身利益的風險。所以,能不做的事盡量不做,以免做得多出錯的機會也多;能回避的問題盡量回避,最好什么事都交給“下家”處理。遇事打太極拳、繞圈子,這是他們的拿手好戲。不敢直視現實、正視問題,骨子里是一份私心,是一種懦弱。而勇于擔當者,首先具備不怕事、敢承擔后果的膽識。以李允則為例,他何嘗不知道“先斬后奏”違背程序、存在風險?要是朝廷不認可,自己就很有可能吃不了兜著走。但是,保百姓的性命更重要,還是保自己的前途更重要?他選擇了百姓利益。在他看來,縱使自己日后受處罰,只要能保全那么多百姓,就值得。
另一方面,擔當更需要解決問題的能力。僅僅“敢”,還是不夠的,如果缺乏相應的能力,那就可能變成瞎胡鬧、亂作為,最后把事情辦砸。這樣的效果,可能比不做還糟糕。很多官員之所以不愿意擔當,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存在能力不足的問題。一件事情交到他手上,他束手無策,根本不知道該怎么破題,你叫他怎么擔當?越棘手的問題,越需要用系統思維來解決:能決斷,迅速拿出可行方案;能執(zhí)行,按既定方案一步步走下去;能善后,杜絕可能產生的種種隱患。如此,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能手。李允則在救災這件事上遇到阻力,如果轉運使堅決不肯,他便可能胳膊扭不過大腿。這個時候,他能夠亮出觀點說服對方,敢于拿出自己的財產做抵押,這都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。
敢于擔當者,事隔千年也能獲得人們的敬意——他們激勵更多人勇于擔當。成功的擔當者,都具備相應的勇氣和能力。這些,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歷練。當然,前提條件是心中有“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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